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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悲剧发生在美国会怎么样?1987年12月21日小学生夏斐被母打死

2024年-02月-18日 15:42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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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悲剧发生在美国会怎么样?1987年12月21日:小学生夏斐被母棍打致死。

  中国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大武镇玛沁县第一小学四年级二班的一名九岁学生夏斐,被其母亲因考试成绩不佳和说谎,被其母亲毒打4小时之久,最终伤重而死。

  夏斐的母亲是江苏常州市金坛区人(当时叫做金坛县),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跑到偏远的青海省果洛州这种小地方,在一个煤矿上打工。

  正常来说,夏斐母亲即便打工,也应该去金坛所属的常州市打工。这里经济更发达,距离老家也更近。原因无从得知,可能是什么历史问题,如知青插队或者成分不好被下放。

  夏斐出生以后,一直长到7岁都同母亲分开,被放在金坛县老家,这也是一件大怪事。

  夏斐是母亲的独子,就算在青海打工也不需要两地分居,可能又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这里要提一提夏斐的母亲。夏斐当年9岁,他的母亲是35岁,也就是说后者出生于1952年,长于60年代。

  根据新闻报道,夏斐母亲是高中生。在60年代,中专生已经是知识分子,夏斐母亲是高中毕业生,学历已经不低。

  总之,夏斐母亲混的是很差的。她的上一份工作,只是煤矿上的临时工,虽然收入尚可却没有正式编制。在人才缺乏的青海小地方,这也是咄咄怪事。而夏斐的父亲平时不在这对母子身边,新闻报道介绍他是矿上普通工人。

  7岁时,母亲将独子夏斐从江苏老家,接到青海小镇。望子成龙的一个表现是,夏斐当时应该去上一年级。然而母亲为了让他跳级,亲自在家里给他辅导了一年级的全部课程,随后直接跳级去上二年级。

  在80年代,很多父母压根不管孩子的学习,尤其是小学低年级的孩子。而夏斐母亲则非常负责,她每次都是提前将课程给儿子上一遍,然后才让儿子去学校上课。

  因此夏斐的学习一直不错,在二年级和三年级每门考试都是95分以上,担任中队长和学习委员,也是全校的三好学生。

  从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当地小学也开始追求高分数,开始使用湖南难度很高的考卷。

  由于考试题目突然变难,全校的学生都不适应,分数也有一定下降。此时的试卷,想要考到85分,等于以往考到95分。

  夏斐母亲不去关注班上其他孩子的成绩,而认为儿子学习状态下降,开始对他不断打骂。

  儿子到了青海以后,当地人包括母亲都习惯吃面食,但夏斐一直在老家吃米饭。母亲就天天做米饭,甚至想方设法为儿子买到优质大米。夏斐在老家习惯吃水果,而青海小镇难以买到什么好的水果。母亲就花费很多钱,几斤几斤的从外地买来,自己舍不得吃一口。

  平时的衣食住行,母亲将夏斐照顾的很好。甚至夏斐成绩下滑以后,母亲辞掉了收入很高的临时工,开始专职带娃。

  然而,对于夏斐来说,母亲是非常可怕的。母亲的教育方式是:好就骂,不好就打。

  夏斐偶尔不能及时完成作业,会挨打;错过的题目又错了,会挨打;字写得不好看,会挨打;偶尔在放学路上和同学玩了一会,迟了一些回家,也会挨打。至于考试成绩没有达到母亲的要求,更是要挨一顿厉害。

  1987年10月,夏斐参加了四年级上的期中考试,没有达到母亲要求的每门95分的分数线。

  根据班主任老师回忆,随后几天都是母亲骑车将夏斐送到学校,因为他双腿不能走路。

  1987年12月,夏斐又参加了四年级上的期末考试。这次的卷子更难,全班38个人只有13个人两门考试都及格。夏斐用尽全力考了一个79分,一个82分,在班上还算是很好的。他的数学得82分,名列全班第二;语文得79分,列第五。

  而母亲竟然拖着儿子跑到学校,向班主任询问成绩。班主任虽知道夏斐要挨打,也无法向家长隐瞒学生的成绩,只能如实告知。夏斐吓得当场向母亲承认错误,班主任也不断劝告不要打孩子。

  夏斐死后,班主任懊悔万分。她认为如果隐瞒了孩子成绩,或许就不会出人命:“夏斐是个好学生,昨天上午他还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的呀!

  分数不够加上撒谎,母亲对儿子进行了人生上最后一次,也是最厉害的一次毒打。

  开始夏斐跪在地上求饶,甚至抱住母亲的腿。但母亲还是不断的下狠手,打的孩子满地跑。最后孩子被打的跑不动了,只能蹲在地上抱着头,任由母亲乱打。

  到了最后,被打到重伤的夏斐做出了此生唯一的一次抵抗,夺过母亲的竹棍,折成两段。

  直到夏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呼吸变得十分微弱,母亲才发现已经毒打了4个小时之久。

  当时母亲的怒气未消,还认为孩子在装死,就故意不理他,自己去洗了一个小时的衣服。

  夏斐死后,此事又被某些新闻媒体列为暴力教育的典型,在全国各地大肆连续报道。

  有趣的是,媒体不敢指责是应试教育过于看重分数,而是把矛头指向夏斐母亲一个人,进行全面的舆论审判和谴责。

  这种舆论攻击,以夏斐母亲自杀身亡而骇然结束。这可以说,这是舆论杀人的最早典型。文人也可以通过手中的笔,搞出人命。

  夏斐母亲自杀后,才有少数客观媒体指出,过于看重分数的教育制度,才是害死这对母子的凶手。

  报道说夏斐母亲是个临时工,老家在江苏金坛农村,丈夫是煤矿普通工人,显然夫妻是当时社会底层。

  夏斐母亲对儿子的规划是,考个好一些的大学至少也是热门的中专,将来找个好职业,就不用留在这种偏僻地方,可以回到内地工作。

  母亲明白自己是无法给儿子提供什么社会资源或者财富,未来要靠孩子自己去奋斗。

  实事求是来说,母亲对夏斐是关爱的,也是有责任心的。要知道,那个年代有很多父母对孩子不负责任,尤其学习上干脆不闻不问,这是最轻松也是最简单的事情。

  相反,像夏斐母亲这样严格督促孩子学习,才是比较难做到的,也要花费大量精力。

  在中专生就可以包分配好工作的时代,夏斐母亲在35岁还是一个临时工,显然人生基本也就是如此了。

  绝大少部分的孩子无论智商还是天赋,都是差不多的。真正能够进入顶级大学的学霸,并不完全是依靠后天的努力。很多学霸的成功,主要是依靠与生俱来的才华,或者是远高于普通孩子的独特教育资源。

  如果父母对于普通资质的孩子,有着不切合实际的过高、过多、过急的期望,就容易出问题。

  以夏斐的母亲为例,她自己在四年级的时候,也未必能够达到儿子现在的成绩。然而她却要求夏斐每门考到95分以上,这是超出儿子能力的过高要求。

  不可否认,这种高压力的打骂教育方式,或许能够让个别孩子爆发潜力,一跃成为学霸。

  对于大多数孩子而言,拔苗助长也是没有意义的,长期以往只能导致孩子的心理失衡甚至失常,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精神疾病。

  萨沙那个年代,从没有听说过小学生有自杀的,中学生偶尔有自杀也是因为早恋或者家庭解体之内,不是因为学习。

  萨沙写了这么多案件,深知即便是成年人下定决心自杀,事到临头也是有九成以上的人会犹豫、害怕或者直接放弃。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对南京近2000名小学生做了一次抽样调查, 发现40.1%的小学生都有过自杀意念。在刘祎霞2018年的研究中发现中学生中有自杀意向的占到了总样本量的20.4%,也就是说每5个孩子中就会有1个曾经想过要自杀。而有过自杀计划的占总样本人数的6.5%,相当于每3个有自杀意向的中学生中就会有1个准备了行动计划,差一点点就要去实施自杀计划了。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这样的画面:一群看似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从你面前走过,但其中每5个里就有1个在暗自琢磨着要自杀。

  萨沙毫不客气的说一句,这就是中国现行教育制度,是对国家民族的犯罪,会被历史钉上耻辱柱的。

  为了全体国民区区4%的大学本科率(日本的本科率是48%,韩国45%,台湾地区46%,美国42%),把孩子都折腾成什么样了?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6岁及以上人口中未上过学的占比5.28%,小学教育程度占比25.23%初中教育程度占比38.06%,三者相加高达68%,接近人口的七成。

  讲难听的,中国大陆人口平均教育水平如此之低,试问建国后长达70多年的教育成果在哪里?

  搞教育也没有任何长远观念,大学说扩招就扩招,说大搞民办就搞民办,说民办要转公就立即转,说中考分流就分流,说取消分流就取消。

  国家通过政策人为强行将一半孩子推入高职、中专,不让他们有受到高等教育的任何机会,安心去做汗血工人。

  搞笑的,中国大搞中考分流的2016年,出生人口为1786万,同10年前基本持平。短短几年后的2023年只有770万,锐减57%,这是多么可怕的数字。

  很多专家预测,到了2030年中国人口出生数量可能只有560万,为2016年的31%。

  而日本和韩国的例子在前,中国人口这种急剧减少根本不可能减弱,反而只会越来越严重,还会持续很多年。出生人口这么急剧减少,未来会有70%的大学存在严重的生存问题。

  国家花费巨资组建的7成大学在未来就要关门,此刻竟然还在执着的搞中考分流,通过政策不允许5成学生就读高校,实属不可思议。

  国民的教育水平提高,得益的是公民个人以及国家民族,有些人则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

  有些人不需要高素质国民,相反只需要什么都不懂的汗血工人,根本不希望人民有多高的文化水平。

  如果真的让民众的教育水平提高到日韩甚至台湾地区水平,恐怕中国的很多事情都会变。

  小猫在家里乱撒尿,我就可以毫不犹豫的将她;小猫哪天抓了我,甚至咬了我,就可以直接打他,甚至杀他,或者干脆丢掉。

  就像夏斐母亲一样,认为儿子是自己生的,打他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打伤了也没有问题。

  萨沙以前去一个朋友家做客,正巧遇到这家孩子闯了祸。有客人在家,朋友忍住没动手。我前脚刚出门,就听到朋友媳妇怒骂孩子的声音,第二天听说打孩子把拖鞋都打坏了。

  后来吃饭的时候,萨沙也劝过朋友,说不能这么打孩子。朋友不以为然,说他们当地乡下风俗就是这样,平时都是打骂教育,没有几家不打的。他自己就是被爸妈这么打大的!

  写到这里,萨沙想起了一个段子。一个美国华裔新移民,带着孩子回到中国。飞机刚刚落地,移民就盯着孩子不怀好意的笑:我们可不在美国了哦,你要是还同妈妈对着干,小心我揍你。

  以华人很喜欢的美国加州为例,有一个攻击家庭成员罪。任何针对家庭成员的故意且非法地使用暴力的行为定义为轻罪,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并处2000美元罚款。

  对于打孩子来说,只要你打了孩子,哪怕没有造成什么身体上的实际伤害,也可能以这条罪名来定罪。

  我重重打了孩子几下,没有留下伤痕,只是让孩子一时疼痛难忍。如果有人报警,且有证人和其他证据,这条罪名也就成立了。

  构成家庭成员人身伤害罪的,初犯者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再犯者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

  还是拿上面的打来说,我即便没有将孩子打的很疼,却在上留下了伤痕或者淤青。

  故意对儿童施加残酷和非人道的处罚或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该行为并非合理的纪律管教手段的,构成本罪。该罪可以按照重罪或轻罪起诉,定重罪的,最高刑期六年,定轻罪的,最高刑期一年。

  虐待儿童罪同以上两者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未必要打伤孩子,只要造成严重后果就算犯罪。

  比如我经常当众打孩子,虽然没有打伤或甚至打出痕迹,却导致孩子羞愤难忍,最终精神异常甚至有自杀倾向,对不起,你最高可以坐牢6年。

  有意思的是,加州法律并不阻止,家长在管教孩子的目的下对孩子进行惩罚,其中包括体罚。可惜,这只是一些废话。一旦你被指控了以上几个罪名,你就必须让法官或者陪审团相信你的惩罚是必要的,而且不能超过当时特定情况下的必要程度。

  以加州为例,常见的是危害儿童安全罪,也就是故意或放任儿童受到不合理的身体伤害或精神伤害,或使儿童处于前述风险中,构成危害儿童安全罪。如果该风险可能导致儿童死亡或者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构成重罪,最高刑期六年,否则构成轻罪,最高刑期一年。

  打个比方,我家有个几个月或者1岁的婴儿,我急着出门办事又没人能够看着。我不管不顾,直接锁门自己去办事了,过了几个小时才回来。结果邻居听到婴儿哭声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对不起,你就等着倒霉吧。

  在我们看来,美国孩子18岁就要被父母轰出门去,应该四五岁就可以自己在家了吗?

  在电影《怪物乐园》,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因为经济拮据、没人帮助,将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遗弃在一个富人的车中。

  只要故意怠于为孩子提供食物、衣服、住所和医疗的构成儿童遗弃罪,属于轻罪,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和2000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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